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个部门规章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警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四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
1、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2、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3、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
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加其他小型汽车(C2->C1),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加其他类型摩托车(F->D、E,E->D),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4、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于4500KG的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二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
1、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
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2、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